离婚前谈好的财产分配、白纸黑字签下的协议,离婚以后到底还算不算数?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签了就作数”。但从法律上看并不一定,关键在于这份协议究竟是哪种性质,以及“离婚”这个条件有没有成就。本文结合司法实践,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一、先分清:是哪种协议?
离婚前签的财产协议,大体分两类,性质不同,效力规则也不同。
一类是夫妻财产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类约定不以离婚为条件,是纯粹的财产归属安排,只要采用书面形式、不违反法律,就对双方有效,不因是否离婚而受影响。
另一类是“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约定以“协议离婚或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生效条件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这类协议到底算不算数,要看离婚这个条件成没成就。实践中,必须先把协议内容定好性,再选择适用哪套规则。
二、离婚没离成,一方反悔,协议不生效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没有生效。也就是说,谈好了财产方案、甚至签了字,但最终没办成离婚,而一方在诉讼中又反悔了,这份协议就等于没签。
协议不生效后怎么处理?法院会回归法定的分割规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共同债务清偿)判决,而不是按原来的协议内容分割。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反悔”门槛很低,只需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对原财产安排表示不同意即可,无须达到欺诈、胁迫的程度。实践中,双方先后签过多份离婚财产协议、最终未完成离婚登记的,法院通常认定此前各份协议均未生效。
三、离婚离成了,协议就作数
反过来,只要“离婚”这个条件成就,情况就完全不同。依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只要真的离了婚,协议里的财产安排就“作数”了,双方都得按约履行。
司法实践中有两点值得留意。其一,双方先后签过多份协议的,以最后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那一份为准,前序协议一般认定未生效;其二,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并不必然限定于“民政登记”这一种方式,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实现了解除婚姻的目的,同样可以视为所附条件成就、协议生效。此外,如果一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拖延、阻碍离婚条件成就,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法院可视为条件已成就。
四、作数之后还能反悔吗?——门槛很高
既然离婚成了、协议生效了,想反悔可就没那么容易。依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但经审理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换句话说,登记离婚后要推翻财产分割条款,必须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瑕疵,而不是说一句“我反悔了”“当时欠考虑”就行。而且,主张欺诈的一方还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撤销权消灭;以显失公平、经济状况变化等为由要求撤销,通常不构成离婚协议财产条款的撤销理由,因为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安排往往包含对子女抚养、感情补偿等综合考量。
五、两种特殊情况:假离婚、限制再婚
有两种情况需要单独说明。第一种是“假离婚”。实践中有人为规避限购政策、获取购房或贷款优惠,商量好先离婚再买房,并签下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财产分割约定确系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该财产条款无效;但离婚登记本身有效,依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二条,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假离婚”一旦登记,婚姻关系就真的解除了,想靠主张“当时是假离”来否定离婚、挽回财产,法律上通常行不通。
第二种是“限制再婚”条款。离婚协议里约定“再婚必须搬走”“一方再婚则净身出户”等,以限制婚姻自由为条件处分财产,违背公序良俗,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应认定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需要提醒的是,约定把财产给子女的条款不属于一般赠与、不具无偿性,往往不能随意撤销,相关方仍应配合过户。
六、给读者的建议
如果正在起草或面对婚内财产协议,以下几点值得留意:第一,先想清楚要签的是“夫妻财产约定”还是“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两者生效规则不同,别混用;第二,附离婚条件的协议,务必写清楚生效节点(如“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生效”),避免日后各执一词;第三,多份协议注意版本,以最终登记备案的一份为准,签之前想清楚、别草率更换;第四,不要为购房、贷款等目的玩“假离婚”,一旦登记,财产和身份都难以回转;第五,真觉得自己被欺诈、胁迫签了协议,要及时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留存证据。
七、结语
离婚前签的财产协议,离婚后是否作数,答案取决于“离婚这个条件成没成就”:离婚没离成、一方反悔,协议不生效,回归法定分割;真离了婚,协议就对双方有约束力,反悔须证明欺诈、胁迫。签协议前想清楚性质、写清楚节点,才能让“谈好的安排”真正落到实处。
(本文为法律知识科普,旨在帮助读者了解离婚前财产协议效力的一般规则,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遇实际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季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