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半出轨,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让他写一份忠诚协议,白纸黑字签字画押,约定如果再犯就净身出户、赔偿多少钱。协议签了,心里似乎就踏实了。可一旦真的走到那一步,拿着这份协议去要求赔偿、分割财产,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份签了字的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用?答案不能简单说“有效”或“无效”,而要分层来看。本文结合司法实践,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一、先明白:忠诚是道德义务,不是合同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但要注意,这一条是倡导性规范,它表达的是一种价值引导,并不等于给夫妻设定了一项可以用金钱衡量、可以强制执行的合同义务。
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当事人仅以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换句话说,忠诚协议不能像普通买卖合同那样,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径直要求法院判令“履行”或“赔偿”。
二、签了字,能直接要赔偿吗?
就忠诚协议中的赔偿条款而言,司法实践的主流态度是:法律并不禁止夫妻签订此类协议,但一般不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夫妻之间基于忠实义务订立的赔偿约定,被认为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院不会把它当作一份可以强制执行的合同来对待。
实践中,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拿着忠诚协议起诉要求对方支付高额赔偿款的,法院多裁定驳回起诉或不予支持,尤其是约定的赔偿数额与实际损失明显脱节、仅凭一份协议就索要巨额款项的情形。所以,“签字就一定能拿到钱”,并不成立。
三、那它什么时候才有用?
忠诚协议并非毫无价值,它的用处往往体现在离婚阶段。
第一,离婚后或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条款,法院倾向于认可其效力,但数额并非当然全额支持,而是会结合过错程度、实际损失、对方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酌情调整。比如有的案件约定赔偿百万元,法院综合对方已净身出户、收入不稳定等情况,酌定为二十万元。
第二,协议中确认的出轨事实,即使不能直接据此索要赔偿,也可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作为认定一方存在过错、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重要证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财产分割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依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忠诚协议里写明的过错事实,正是无过错方主张这些权益的有力抓手。
四、什么样的忠诚协议条款是无效的?
并非所有写在忠诚协议里的内容都受保护。凡属下列情形的条款,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一是限制婚姻自由,比如约定“谁先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再婚者丧失财产继承权”,这会不当干涉当事人的婚姻自由;二是限制人身自由或贬损人格尊严;三是本身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比如婚外情的双方相互签订补偿协议并约定不得再婚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五、给读者的建议
如果确实想用一份书面协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忠诚协议最大的价值在于“固定证据”——把对方承认出轨的事实、时间、过程写清楚、签上名,这份材料在日后离婚分割财产、主张损害赔偿时很有分量;第二,对财产的约定要落到夫妻财产约定的层面,写明具体财产归属,涉及房产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公证,这样的约定更可能获得支持;第三,赔偿数额要合理,明显脱离实际损失的天价条款反而不易获得支持;第四,不要写入限制离婚自由、人身自由的条款,以免整份协议或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
六、结语
老公出轨写的忠诚协议,签字后并非必然无效,但也绝非“签字即能强制执行”。它的真实价值,更多在于固定过错事实、作为离婚时照顾无过错方和主张损害赔偿的依据,而不是婚内据以索要巨款的一纸令状。合理约定、写明事实、及时办理财产手续,才能让这份协议真正帮你守住权益。
(本文为法律知识科普,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婚内忠诚协议效力认定的一般规则,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遇实际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季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