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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某遗产协议纠纷

发布者:湖北定盘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5年04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222人看过

案件事实:

二原告与安某3是同胞姐弟关系,母亲余某名下有一套建筑面积为66.56平方米的房屋,该房屋属于余某个人所有。2022年3月26日,余某立下遗嘱,对案涉房屋进行了分配:安某1获得50%的产权,安某2和安某3各获得25%。2023年5月15日,余某与安某3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过户给安某3,并委托其负责房屋的售卖。同月18日和19日,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顺利完成。2023年6月15日,二原告与安某3达成协议,约定将案涉房屋的销售所得按照安某1占50%,安某2占25%,安某3占25%的比例进行分配。然而,2023年7月18日,安某3在将房屋全款售出后,并未依照约定分配款项,反而将二原告拉黑。

在审理过程中,二原告请求法院开具律师调查令,随后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获取了2023年7月10日签订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显示,卖方安某3的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建筑面积66.56平方米,成交价700000元。甲方需在收到全款后7日内交房,双方须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办理房产过户。税费按国家、省、市规定各自承担或另行约定。二原告还提供了2024年8月19日的《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显示案涉房屋登记权利人为周雷和谷欢。

争议焦点:

律师办理遗嘱协议案件中的难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效力问题

遗嘱的效力是遗嘱协议案件中的核心问题。遗嘱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但实践中常见的缺陷包括字迹潦草、生效日期不清楚等。代书遗嘱则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签字,但见证人的资格问题常引发争议,如见证人是否为利害关系人,是否依法在每页签名等。此外,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明确,并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遗嘱内容存在不合法的条款,或内容模糊不清、前后矛盾等情况,均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二、对立遗嘱人遗嘱能力的审查

对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审查是律师办理遗嘱协议案件中的另一难点。特别是在涉及高龄老人订立遗嘱的案件中,律师需要谨慎评估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若立遗嘱人患有如抑郁症、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其民事行为能力可能受到质疑。此时,律师应要求立遗嘱人提供相应的医院证明文件,并尽可能获取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证据保存意识欠缺

在一些案件中,律师可能因欠缺证据保存意识而导致遗嘱的真实性存疑。例如,未通过录音录像保存订立遗嘱的过程,或录音录像遗失、损坏等。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对遗嘱订立过程的描述可能欠缺证据佐证,言辞模糊不清,给法院审理案件带来难度。因此,律师在办理遗嘱协议案件时,应具备较强的证据保存意识,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遗嘱订立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遗产分割问题

遗产分割是遗嘱协议案件中的另一难点。遗产分割涉及遗产范围的确定、分配方案的制定等具体操作问题。实践中,遗产范围的确定常因财产形式多样、产权关系复杂等因素而出现争议。此外,遗产分配方案的制定也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平合理地分配遗产。若分配方案不合理或存在争议,可能导致遗嘱执行困难或引发继承纠纷。

综上所述,律师在办理遗嘱协议案件时,需要关注遗嘱的效力、对立遗嘱人遗嘱能力的审查、证据保存意识、律师身份重合以及遗产分割等难点问题。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式,律师可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院的审理意见

本院认为,案涉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协议内容与余某所立书面《遗嘱》的相关内容一致,故应属合法有效,签订案涉协议的各方均应按约履行。根据原告方所提供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武房岸字第2023789685J号)、《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可知,安某3已将案涉房屋以700000元的价格售卖,故根据案涉协议约定,该笔售房款应按照安某1占比50%、安某2占比25%、安某3占比25%进行分配。因此,安某3应向安某1支付350000元(700000元×50%),向安某2支付175000元(700000元×25%)。

法院的判决

一、被告安某3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某1支付350000元;

二、被告安某3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某2支付175000元。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6、律师的建议或感悟

律师对于遗产协议的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明确遗产范围

在签订遗产协议前,需明确遗产的具体范围,包括种类、数额和价值。这要求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梳理,排除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部分。

二、确定继承人范围

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对于法定继承,律师会梳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考虑是否存在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以及继父母子女、养父母子女的特殊问题。

三、明确遗产分配比例

依据遗嘱或法律规定,明确各继承人的遗产分配比例。律师会协助处理遗产分割的具体问题,如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是否需要给予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生活困难又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一定的照顾。

四、确保协议合法性和有效性

遗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侵犯他人利益。律师会协助审查协议内容,确保没有违法条款,同时确保协议的签署过程符合法律要求,所有继承人需亲自签名,未成年人或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有监护人签名。

五、及时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

为确保遗产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及时办理公证手续。对于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遗产,还需办理过户手续,以确保遗产的顺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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