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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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挪用公款罪要如何处罚

作者:张磊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02次举报
2023-03-09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

1、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拒不退还的,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律师补充:

      挪用公款罪的常见情形: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法律法规】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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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律师,男,汉族。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擅长业务领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人身损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65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1340120********65 工程建筑、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