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定义问题。
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赔偿金: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款。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二者受益人都是近亲属,但是差别很大。
具体如下:
1、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括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之内。故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又因其产生于夫妻关系因一方死亡而终结之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
遗产具有可预见的处分特征,如死者生前立下遗嘱而处分其死亡以后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具有不可预见性,更不必说死者个人生前处分了,故而不具有遗产性质。
由此得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发生法定继承等法律后果
一、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那么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哪些人可以分配?
死亡赔偿金是赔偿义务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故不能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将死亡赔偿金在近亲属中分割,但可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权利人的经济、生活状况,对死亡赔偿金的依赖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分配。
死者的债权人是否可以主张死者近亲属在获赔的死亡赔偿金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债务?
不能,“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赔给死者近亲属的,所以说“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这一整体所有,与死者不存在权属关系,故此死者的债权人无权去主张用“死亡赔偿金”清偿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