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侠|时间:2023年10月18日|1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的基本情况是我的当事人原告只能提供借条,“今借到......”,对方玩失踪,没办法找到人,也不主动联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搜集一些其他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借贷事实的真实性
2、仅凭借借条法官往往不能直接判决案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结合其他间接证据,如聊天记录、当事人必须到庭陈述、当时取款的银行流水记录,作为代理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帮助当事人在法庭上如实的反映当时借款的真实情况,不能存在逻辑上的瑕疵,法官在开庭时针对为什么用现金交付的情况详细的问了我方当事人,我和我的当事人必须就借款用途、资金来源、交付细节等进行合理描述才能取信法官,对出借过程陈述清晰,不违背常理,现金交易符合其年龄、生活环境习惯。
3、我建议打官司还是得请专业的律师处理,仅凭借当事人一方可能因为自身经验不懂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