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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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补偿

发布者:徐小燕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57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徐小燕律师作为北京大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原告汪x敏参与了与被告鲁x杰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在该案件中,徐小燕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希望非常渺茫的情况下,成功地为原告争取到了大部分赔偿,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以下是该案件的概要和徐小燕律师在此案中的成功之处:

案件背景:

原告汪x敏通过微信与被告鲁x杰沟通,购买了所谓的无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原告在2023年5月30日向被告转账10万元,约定2023年12月1日到期返还本金及收益。

原告诉求:

要求被告返还理财款项10万元及利息。

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答辩:

被告称已经按照约定将款项用于理财交易,理财收益和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且原告系与第三方公司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原告不应成为承担义务的主体。

法院审理:

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受托人未尽到勤勉尽责和审慎义务,未能准确及时告知委托人投资风险,应当就其过错程度依法70%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被告鲁x杰需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付原告汪x敏70,00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徐小燕律师的成功之处:

首先,根据本案的事实及证据来看,在被告作为受托人为原告购买了第三方公司的投资理财产品后,已经将产品信息发送至原告确认知晓,因此被告辩称原告与第三方公司之间成立了合同关系,其并非合同主体不应承担合同义务,该抗辩理由具有其合理性。考虑到第三方理财公司已经暴雷,若本案将被告主体确定为第三方投资公司,即使案件胜诉,后期也无法实际拿到赔偿款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原告将本案的案由确定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并将案件事实的重点放在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着重突出被告未尽到勤勉尽责和审慎义务,强化被告的个人过错。最终法院采纳了徐小燕律师的主张,成功地为原告争取到了70%的损失赔偿。

案例点评:徐小燕作为原告汪x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代表原告参与了诉讼。以下是对徐小燕在本案中表现的案例点评:

代理策略:

徐小燕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对案件的整体脉络进行了梳理,在本案涉及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情况下,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精准的确定了最有利于原告的诉讼角度,并通过现有证据寻找到相应突破口,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大部分赔偿,使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实与理由的陈述:

徐小燕律师在陈述事实与理由时,重点放在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着重突出被告未尽到勤勉尽责和审慎义务,强化了被告的个人过错。

证据的组织与提交:

徐小燕在案件中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理财关系以及双方的约定内容。

法律依据的引用:

她正确引用了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供了法律支持。

诉讼过程中的应对:

在诉讼过程中,徐小燕对被告的答辩进行了有效的应对,包括对被告所称的“委托理财关系”和“风险自负”的论点,一一进行了有效反驳。

法庭表现:

徐小燕在法庭上的表现可能包括清晰、有逻辑的陈述,以及对法官提问的恰当回应。

案件结果:

虽然法院最终没有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判决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徐小燕律师代理策略的有效性,且该结果已经完全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当事人对本案的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总结:

徐小燕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表现出了专业性和对法律条款的熟悉度,准确的提出了其诉讼请求,有效地组织了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达到了满意的效果。


徐小燕律师,2018年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现为北京渲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参与了北京市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渲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9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合同纠纷、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