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分割),双方达成协议的,按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原则上判决双方均分。人民法院亦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之前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夫妻方具有下列两类行为之一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1)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民法典》第1092条)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92条)。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须注意:起算点不包括“应当发现之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