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如发现员工染病,此时员工属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需要注意的是,并非绝对不能辞退。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劳动者确诊后却拒绝接受治疗,且造成病毒传播,构成了犯罪,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犯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