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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 + 工伤“双赔”,是不是所有钱都能拿两份?

2026-10-08
2026年10月08日 | 发布者:高瑞龙 | 点击:2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一、场景老王下班途中被货车撞伤,交警认定货车全责。老王构成九级伤残:· 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人社部门又认定工伤;· 公司说:“你车祸都拿&

一、场景

老王下班途中被货车撞伤,交警认定货车全责。老王构成九级伤残:

· 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人社部门又认定工伤;

· 公司说:“你车祸都拿 40 万了,工伤别想再要。”

二、最新规则

最高法《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第8 条:

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劳动者向第三人索赔,不影响工伤待遇;

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通俗说:

· 医疗费:不能重复拿;

·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分属侵权与劳动关系,可分别主张;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可再拿;

· 残疾赔偿金(侵权)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制度功能不同,不互相抵扣。

三、单位没缴社保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第41 条:单位未依法缴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自己掏钱。

四、律师清单

车祸后同时可能走工伤的,至少留好:

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病历、发票、出院小结;

3. 单位考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

4. 工伤认定申请(事故发生1 年内申请);

5. 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别信“拿了车祸赔偿就不能要工伤”。错。除医疗费外,该拿的都能拿。


案例均为虚构示范案例,仅作普法,不复制任何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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