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景
小陈早上8:20 骑电动车去公司,路口抢黄灯被轿车撞了。交警认定:小陈负事故主要责任。公司说“上班路上出的事,当然是工伤”,小陈也以为能双赔。
二、律师拆法
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要过三关:
1. 目的关:以上下班为目的;
2. 路线/时间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单位—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父母子女处等);
3. 责任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轨道/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人社部2025 年 62 号文再次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要以公安交管部门法律文书或法院生效裁决为依据。
三、本案结论
小陈负主要责任→不构成工伤。
他只能走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找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四、律师提醒
· 自己滑倒、被路人撞、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一般不算工伤;
· 交警认定书是核心证据,别嫌麻烦不拿;
· 非本人主责+ 合理通勤 = 工伤和侵权赔偿两条路可并行。
一句话:上下班出事≠ 工伤,关键看“谁的责任”。
案例均为虚构示范案例,仅作普法,不复制任何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