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买卖合同案例:
我方原告为一建筑公司提供建材,因前期合作良好,遂无正规的供货收货手续。等到催收尾款时,遭遇建设公司财务紧张,欠款难收的情况。原告找我们时,发现与建设公司的所谓对接人实际是个人包工头,原告也没有该包工头的实际身份信息,相应的供货收货信息都没有及时备份。又因为原告该项目就安排一个兼职人员对接对方包工头,各个信息的发送都不是两家合作公司的实际工作人员进行,对话相对比较松散,很多的沟通往往是口头安排,造成关键沟通信息的缺失。我们查看了相应的材料后,先以原告法务人员的身份与建设公司的行政人员电话沟通,沟通过程录音,在诱导对方说出关键有利于我们的证据后,建议原告先发一份正式的律师函进行催告,固定好相应的催款证据。最后在对方收到律师函后我们再次沟通保留好证据,准备充分后才提交起诉申请。开庭后建设公司委派了一名代表出庭,对相应事实也基本认可,法院判对方在一个月内还款。判决后因履行期恰逢过年前最后一天,对方便拖延到春节后仍不履行,我们遂及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再继续紧密催款,最终被告被迫还款,案件圆满结束。
该案的风险点在于如果被告建设公司不出庭作证,则包工头与建设公司的关联比较难确定,另外如果仅凭原告原来的证据,也没达到有充分证据支持起诉的条件,起诉的风险更大。从服务跟踪方面,我们在被告没有执行后立刻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催款持续频繁,让回款更快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