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家民)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作为民法典继承编中的两个重要制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很多人却不清楚其中的不同,甚至有些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不清楚自己有继承权,导致权利受到损害,也不利于解决矛盾。律师通过一则案例,为大家清这一对概念。在2022年5月,董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称其妻子已经过世,后来岳父也去世了,现在岳父的后代因为遗产继承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妻子比岳父去世早,对于岳父的遗产,我和孩子还能继承吗?"董先生跟律师谈起了这个他关心的问题在这个案件中,因为董先生的妻子先于岳父去世,董先生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份额。因董先生的岳父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法院酌定在各继承人赡养老人程度上按法定继承依法进行分割,董先生的儿子代位继承了其母应得的份额。以案释法
本案的难点在于厘清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天津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英吴表示,在常生活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代替父母参与继承,是我国的传统继承习惯。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建律制隆、民法奥好代性播展件出学期拾现定强民的让学较国传从交化,没为维旅件出快法律制度。引,减少了继承纠纷的发生。本案即为典型的“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