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只知道"公安抓人"和"法院判刑",中间有一个重要的阶段被忽略了——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是案件从公安移交到检察院后、起诉到法院前的"中场时间"。大量案件在这个阶段结束了——不起诉的、退回补充侦查后不了了之的、通过认罪认罚协商拿到有利结果的。
审查起诉阶段到底在干什么
公安侦查结束后,把全部案卷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有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的时间来审查这些材料。
检察官要做三件事:决定是否够起诉条件;如果够,按什么罪名起诉;在起诉前和律师沟通量刑建议。这三个决定直接影响案件走向。
律师在这个阶段能做什么
全面阅卷。律师拿到全部案卷材料后,会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很多案件的问题是在这个时候发现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证人证言前后不一致、关键证据是非法取得的。
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如果证据有问题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律师会写一份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不起诉决定只有检察院能做,法院做不了。这是争取无罪结果最关键的时间窗口。
认罪认罚协商。如果案件确实构罪,律师会和检察官协商量刑。检方提出量刑建议,当事人如果接受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后续审判基本按这个建议来判。认罪认罚阶段争取到"建议缓刑",就锁定结果了。
家属能做什么
积极退赃退赔。审查起诉阶段退赃退赔的效果比审判阶段好很多。检察官看到家属积极退赔,在决定是否起诉或提出缓刑建议时会明显倾向于正面。
提供案件补充线索。有时家属掌握一些当事人不知道的信息——受害人的态度、案发前后情况——这些信息可能对辩护有帮助。
不要和被害人起冲突。有些家属因为情绪冲动去找被害人争吵甚至威胁,这会严重影响退赃退赔和谅解的谈判。
为什么大多数案件的决定性结果出在这个阶段
因为"不起诉"的决定权只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之后,案子到法院了,法院只能判有罪或无罪,不能主动决定不起诉。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是打掉案子的最后机会。
李骥律师,前部队军官、人民警察、公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只做刑事辩护,专注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