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律师
李骥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安徽-芜湖高级合伙人律师
18054011002

服务地区:安徽

咨询我
08:00-21:00

”崩老头”到底是不是诈骗?从刑事辩护视角深度拆解

作者:李骥律师时间:2026年07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6次举报
2026-07-06

最近"崩老头"这个词在网上爆火。不少朋友刷到之后来问我:李律师,这种操作到底犯不犯法?今天我就从刑事辩护的角度,把这个模式从头到尾拆一遍。

温馨提示:本文不是教你去崩谁,而是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人已经卷进去了,你需要知道法律怎么评价这件事,以及有哪些辩护空间。

一、"崩老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先简单解释一下。

所谓"崩老头",是一群00后、05后为主的年轻人,在社交平台上伪装成年轻女性,专门瞄准30到50岁的男性——一般是80后、90后,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平时工作忙、社交圈窄、家庭压力大。

套路很简单:

  • 用假照片(AI生成或从网上盗图)建一个年轻女性的人设

  • 主动加好友,嘘寒问暖,建立情感依赖

  • 然后开始要钱——今天"请我喝杯奶茶",明天"帮我点个外卖",后天"手机欠费了"

  • 单笔金额不大,几十块、一两百块,最多几百

  • 但一个人同时聊几百个"老头",积少成多

这个模式之所以火,是因为它精准卡在了法律和心理的两重灰色地带——金额不大,大多数受害人不报案;名目不露骨,"请喝奶茶"听起来更像暧昧而不是诈骗。

二、围绕整个产业,有哪些主体可能被追责

这不是一个人的犯罪,是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我把涉及的主体梳理一下:

第一层:话术提供者花38块钱就能买到一整套经过精心打磨的话术包——怎么开场、怎么建立信任、怎么暗示对方转账、怎么应对质疑,全套都有。

第二层:技术提供者花138块钱,可以得到一个包含变声功能、虚拟定位功能的APP。你人在东北,定位可以显示在成都。视频通话的时候,播放提前录好的女生素材,对方根本看不出破绽。

第三层:素材提供者花118块钱,能买到大量已经录制好的年轻女性日常生活视频素材。你再配合AI生成的图片,一个虚拟人设就完美搭建起来了。

第四层:实际操作者——"崩老头"的操盘手就是具体执行这些套路、跟受害者聊天、要钱的人。

第五层:账号和支付工具提供者为整个产业提供社交账号、收款账户的人,有的甚至专门提供实名认证过的账号。

三、从辩护角度看,哪些争议点值得关注

(一)诈骗罪能不能构成?

这是最核心的问题。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虚构事实→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遭受损失

"崩老头"的操作里,虚构事实是肯定的——假身份、假照片、假视频。

但关键争议在于第二个环节:对方是不是"基于错误认识"?

这个问题在刑事辩护实务中非常重要。

如果受害人心里想的是"我知道她可能是个假人,但我就是乐意给她花钱,买的就是这个感觉"——那就不完全符合"基于错误认识"的标准。这种心理状态在证据上很难证明,但确实是辩护律师可以切入的角度。

反过来,如果话术升级了——"我生病了没钱看病""家里出了急事"——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是用了虚构的紧急事由让对方转钱,和普通婚恋诈骗就没有本质区别了。

(二)主观明知的认定

对于"崩老头"的产业下游——也就是提供话术、技术、素材、账号的那些人——能不能定诈骗共犯,关键看主观明知。

检察官要证明你"明知"这些工具被用来诈骗,才能定共犯。如果你只是卖话术包、卖变声软件,有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你"知道"买家是用于诈骗?这个证明标准是不一样的。

但如果你的销售过程中有明显的暗示——比如"用了这个话术包,保证老头们心甘情愿掏钱"——那就很难辩称你不知道了。

(三)金额认定的问题

单笔几十块、几百块,单独看都不够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但累计起来就完全不同了。

控方会主张:同一犯意、持续实施,应当累计计算诈骗数额。

辩方可以切入的角度是:金额是否全部都源于虚构事实?还是有一部分是受害人"自愿"给的、跟虚构行为无关?这需要逐笔分析。

(四)共犯范围的问题

"崩老头"这种模式有很强的产业链特征。一个操盘手同时聊几百个人,一个人可能会发展到诈骗金额几十万。那这个案子的共犯范围可以有多宽?

理论上说,卖素材的、卖话术的、卖技术的,甚至连提供账号的,都可能被拉进共犯范围。但在实务中,能不能定共犯,核心看"共同故意"能不能被证明。

如果只是卖了一个APP,这个APP可以用来崩老头,也可以用来做正经的电商直播——那你提供的是"中立帮助行为",不能当然地定共犯。需要证明你明知对方是用来诈骗的。

(五)被害人过错的问题

这个话题比较敏感,但在辩护中确实值得提。

"崩老头"的受害人中,很大一部分是已婚中年男性。他们的"自愿"给钱,是在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下发生的?是对虚拟情感的渴求,还是明知道是假的但甘愿花钱消遣?

如果被害人在明知可能存在欺骗的情况下仍然主动转账,那他的"处分财产"就不是完全基于被欺骗。这个因素虽然不能让诈骗变成无罪,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来谈。

四、给从业者的风险提示

不管你在这个产业链的哪个位置,我有几句话想说:

如果你是操盘手——你用假身份、假图片去聊天要钱,单笔金额小不等于不构成诈骗。累计金额达到3000到10000元(各地标准不同),就已经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旦被害人联合起来报案,金额累计之后后果会很严重。

如果你是话术/技术/素材提供者——你说"我只卖工具,不参与诈骗",这句话在法庭上能不能站住,取决于你有没有意识到这些东西是拿去干什么的。如果你的销售文案里有暗示,你的微信聊天里有引导,那你就很难辩称自己不知情。

如果你是账号提供者——你出借、出售实名认证的社交账号和收款账户,这本身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管崩老头的上游定什么罪,你提供账号这个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五、中招了怎么办?

如果你因为参与"崩老头"相关的活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有几件事你需要知道:

第一,不要乱说话。第一次到案时的口供太重要了。你紧张、害怕,问什么答什么,笔录上写什么签什么——等律师阅完卷发现证据有问题,但你的口供已经把很多事情说死了。

第二,搞清楚自己在这个产业链里的位置。你是操盘手?技术提供者?素材提供者?不同的位置,辩护策略完全不一样。

第三,搞清楚涉案金额。你个人的收款记录、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要尽快让律师看到。金额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案件的严重程度。

第四,搞清楚主观明知的边界。你是明知故犯,还是不完全知情?这个区别在辩护中可能是决定性因素。

写在最后

"崩老头"这个现象,从道德上评判很简单,从法律上拆解却有很多值得深入讨论的地方。

不管你是受害者还是被追责的一方,有一件事是确定的:灰色地带不会永远是灰色。随着执法层面开始关注这类新型犯罪模式,定性会越来越清晰。早介入、早面对、早找专业人士分析,比拖到后期再想办法要主动得多。

如果你对这类话题感兴趣,或者你的行业也面临类似的法律风险,欢迎持续关注。我会继续从辩护律师的视角,帮你拆解那些你搞不清楚的法律问题。

李骥律师,电话同微信号(18054011002),毕业于武警学院(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历,原系部队军官、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40220191015119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13402201910151195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