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律师
李骥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安徽-芜湖高级合伙人律师
18054011002

服务地区:安徽

咨询我
08:00-21:00

张某某贩卖毒品罪(公安撤销案件)

发布者:李骥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34人看过 举报

2026-06-16

律师观点分析

2023年3月,张某某因售卖一款俗称“仙丹”的情趣用品胶囊,被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立案侦查,涉案胶囊共计约60粒,张某某从中获利一万元左右。

2023年4月23日,公安机关对张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张某某家属正式委托李律师介入处理该案。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递交委托手续,多次张某某核实案件全部细节,同时持续与办案公安机关沟通对接。经过细致梳理案件线索与证据,发现本案存在重大疑点:一方面张某某主观上并不知晓所售胶囊属于毒品,不具备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另一方面现有证据也无法证实涉案物品确系毒品。李律师随即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明确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某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2024年4月18日,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依法解除对张某某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全额退还保证金。

此后李律师并未松懈,始终紧盯案件走向,持续与侦查机关保持常态化沟通,反复阐述案件核心疑点与辩护观点,全力推动案件核查工作。公安机关经全面审查研判后,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追究张某某的刑事责任。2025年3月24日,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本案正式办结。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李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全程跟进的工作态度以及严谨细致的执业作风,切实维护了张某某的合法权益,其专业能力与尽责的执业表现,也获得了张某某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与诚挚感谢。

李骥律师,电话同微信号(18054011002),毕业于武警学院(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历,原系部队军官、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40220191015119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13402201910151195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