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蔡某某就职于某科技公司,因公司违规售卖果味电子烟,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案发后,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李律师介入案件。
接受委托后,李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蔡某某,详细核实案件经过、工作内容与主观认知,全面梳理卷宗材料与法律适用问题。李律师明确提出辩护意见:涉案果味电子烟为公司负责人私下代发,蔡某某作为普通员工对此并不知情;相关行业规范不属于刑法范畴内的“国家规定”,案件定性存在瑕疵,且蔡某某系初犯,在涉案行为中作用极小、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李律师依法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公安机关充分审查案件及辩护意见后,先对蔡某某解除取保候审。经进一步核查,办案机关最终认定不应追究蔡某某的刑事责任,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办案过程中,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积极高效的沟通以及认真尽责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当事人洗脱罪名,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获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