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律师
李骥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安徽-芜湖高级合伙人律师
18054011002

服务地区:安徽

咨询我
08:00-21:00

陶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海关缉私分局撤销案件)

发布者:李骥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72人看过 举报

2026-06-16

律师观点分析

陶某某系某半导体公司员工,因所在公司涉嫌将保税货物违规夹带出境并在境内销售,陶某某被芜湖海关缉私分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事拘留。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李律师介入处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李律师迅速开展工作,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陶某某,细致核实其工作内容、履职细节以及主观认知,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事实脉络。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李律师提出核心辩护观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成立以行为人主观明知走私行为为前提,陶某某仅按照公司安排执行工作,并未意识到自身行为涉嫌走私,无犯罪主观故意;同时陶某某仅领取固定薪酬,不参与销售分成,在涉案环节中处于次要地位,综合全案来看,陶某某并无犯罪事实。此外,李律师结合案件情节、当事人过往表现以及案件取证情况,依法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专项法律意见。

芜湖海关缉私分局充分核查案件事实,并采纳李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认定陶某某无犯罪事实,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整个办案过程中,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证据分析以及全程跟进的敬业态度,精准厘清案件定性问题,成功为当事人洗清嫌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专业能力与服务态度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李骥律师,电话同微信号(18054011002),毕业于武警学院(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历,原系部队军官、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40220191015119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13402201910151195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