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属于电信诈骗衍生的掐卡洗钱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孙某因名下银行卡被用于接收、取现诈骗赃款,被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审查起诉。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开展全案辩护工作,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核实案件经过、参与程度、资金流转等细节,同时全面梳理卷宗、笔录、视频、流水等全部在案材料。经细致审查发现,本案核心事实证据链条存在瑕疵,关于涉案钱款去向、当事人主观认知等关键内容查证不清,整体证据并不充分。
结合案件实际,我确定两大辩护方向:一是紧扣证据短板,向检察机关明确指出本案证据不足以完整印证全部犯罪事实;二是全面梳理当事人从宽情节,经查孙某系犯罪链条末端人员,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其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属于初犯、主观恶性较小。
为进一步降低案件危害性,我积极牵头协调,督促当事人主动向被害人全额退赔涉案款项,顺利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审查起诉阶段,我正式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将证据缺陷、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谅解、初犯等理由逐一论证,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释法说理,主张结合案件证据情况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孙某从轻处理、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经过退查、公开听证等流程,充分采纳我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本案证据存在不足,同时综合考量各项从宽情节,最终对孙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该案依托证据辩护与量刑情节辩护相结合的思路,精准发力,最终帮助当事人免于刑事追责,彻底消除案底带来的不良影响,辩护工作取得圆满结果。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