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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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全流程精细化辩护,成功适用缓刑)

发布者:李骥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46人看过 举报

2026-06-16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涉多起上游盗窃、诈骗犯罪的收赃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涉案赃物交易频次高、数量多、金额大,属于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涉赃物关联犯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李某某移送审查起诉,结合全案涉案金额、交易次数,当事人面临实刑风险。家属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委托我担任辩护人,全程参与审查起诉、一审审判全流程辩护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开展全案深度研判,多次会见李某某,逐一核实收赃的时间节点、交易频次、赃物类型、结算金额、主观认知、获利情况等核心案件事实;同时全面审阅全套卷宗、讯问笔录、收赃交易明细、银行流水、上游犯罪案件材料、证人证言、赃物价值鉴定意见等全部证据,细致梳理每一笔交易的细节、证据链条的完整性,深挖案件核心辩护空间。

结合案件全貌与法律规定,我制定了精准核减金额+全面挖掘从宽情节的双层辩护策略:其一,针对涉案金额认定的核心问题,我逐笔核对收赃交易记录与在案证据,发现部分交易存在证据链条不完整、金额重复计算、部分赃物价值鉴定依据不足等问题,逐一形成书面质证意见,精准核减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从根源上降低了量刑基准;其二,全面梳理当事人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李某某仅为下游收赃人员,未参与上游盗窃、诈骗等核心犯罪,主观恶性远小于上游犯罪分子;其到案后自始至终如实供述全部收赃事实,坦白态度彻底,且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法律意识淡薄,人身危险性极低;同时我积极协调督促,推动李某某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十分诚恳;此外结合李某某的家庭情况、稳定工作情况,论证其具备良好的社区矫正条件,完全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要求。

审查起诉阶段,我向检察机关提交多份书面辩护意见、质证材料,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释法说理,成功推动检察机关核减涉案金额,同时全面阐述各项从宽情节,争取到检察机关出具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庭审阶段,我继续强化辩护逻辑,围绕涉案金额认定、当事人犯罪地位、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等核心情节展开充分的法庭辩论与质证,请求法院对李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各项量刑情节,全面采纳我的全部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李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同时并处罚金。

本案作为典型的涉赃物关联犯罪,涉案交易多、金额大,辩护难度较高。我凭借精细化的证据审查、精准的法律适用、多维度的辩护策略,既精准核减了涉案金额,又全面挖掘了各项从宽情节,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彻底避免了实刑带来的不良影响,最大限度维护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专业的执业能力与扎实的办案成果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李骥律师,电话同微信号(18054011002),毕业于武警学院(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历,原系部队军官、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40220191015119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13402201910151195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