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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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介绍卖淫案(网络招嫖“开楼”案,多重从宽情节发力,主犯身份成功判处缓刑)

发布者:李骥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31人看过 举报

2026-06-16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公安机关重点整治的网络招嫖案件,当事人作为行业内俗称的“开楼”老板,属于网络介绍卖淫链条中的核心人员,主导线上招揽嫖客、对接卖淫人员、安排线下交易等全流程工作,还纠集人员协助运营,涉案行为链条完整、打击力度极强。此类核心组织者往往面临实刑处罚,案件辩护难度极大。当事人自行委托我,全程负责审查起诉与一审阶段的辩护工作。

介入案件后,我全面梳理卷宗材料、电子数据、交易记录及言词证据,逐一核查当事人运营模式、组织架构、分工安排、涉案次数与违法所得等核心事实。结合案情梳理出完整辩护思路:一方面客观厘清当事人行为性质,同时深度挖掘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经查,当事人在民警处置其他警情时主动到案,在办案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线索的情况下,如实供述全部网络介绍卖淫行为,依法构成自首;其次,当事人案发后主动全额退出六千余元违法所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且始终保持稳定。此外,当事人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因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主观恶性不大,结合其日常表现综合判断,再犯风险较低,完全符合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

审查起诉阶段,我结合全案证据与法律规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着重阐述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初犯等多项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论证适用非监禁刑的合理性,积极争取宽缓量刑建议。进入庭审环节,我继续强化辩护观点,围绕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及缓刑适用条件展开质证与辩论,恳请法院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后充分采纳全部辩护意见,最终判决程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在网络招嫖严打背景下,本案当事人身为“开楼”核心组织者,本有较高实刑风险,我通过全阶段精细化辩护,依托自首等关键情节层层突破,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既依法惩处违法行径,也践行司法教育挽救理念,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业办案能力与辩护成果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李骥律师,电话同微信号(18054011002),毕业于武警学院(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历,原系部队军官、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40220191015119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13402201910151195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