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处理与维权:避开这些坑,证据是关键
2025-11-28
2025年11月28日 | 发布者:王沪 | 点击: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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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必做:留存证据,避免维权无据行车记录仪是 “硬通货”:无论开车还是骑电动车,建议配备高清记录仪,事故后能清晰记录违法事实,避免 “口说无凭”;事故后先保安全再留证:先抢救伤者,再拍照录
机动车无责时,无需自行赔偿,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无责赔付限额内补偿:死亡伤残 1.8 万元、医疗费用 1800 元、财产损失 100 元(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这是保险规定,而非车主责任。
私了无书面协议:对方反悔后无法维权,务必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放弃后续治疗签 “一次性了结”:未核算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易错失应得赔偿;
忽视诉讼时效:超过 3 年未主张权利,对方可拒绝赔偿(时效可因协商、投诉、起诉中断,重新计算);
不做伤残鉴定:构成伤残却未鉴定,会错失残疾赔偿金等大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