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133 条规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等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处 6 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更严重的是,驾照会被吊销,5 年内不得重考;若为公职人员,还会受到政务处分,子女政审也可能受影响。
不少人以为 “喝点酒骑电动车没事”,但酒后骑电动车致人重伤,同样可能触犯此罪。驾驶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驾、超速等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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