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跃东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原告A公司与被告席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由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主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及诉讼费用。
案件处理:原告A公司委托许跃东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许律师详细审查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及相关证据材料,确立了原告的诉讼策略,并代表原告在法庭上提出了有力的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合同效力与义务履行:首先确认了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证据收集:收集了被告未支付租金的银行流水记录、租金催收通知等证据,证明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代表原告提出了拖欠租赁费和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这些请求均基于合同条款和实际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代理策略:
明确原告的诉讼目的,即追回拖欠的租赁费用。
通过法律程序确立被告的违约责任。
代表原告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并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辩论。
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真实合法,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应予以偿付。法院判决被告席某支付原告A公司租赁费112,162.50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案件意义:帮助原告成功追回了被拖欠的租赁费,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本案胜诉不仅为原告带来了经济上的补偿,也强化了法律合同的约束力,对类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