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了打击电信诈骗,福建省龙岩市部分地区限制电诈人员子女上公立小学。该市所辖一些区县规定,凡是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一律在城区学校就读时予以招生入学限制;有的县区还规定,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其子女一律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时予以招生入学限制。
这种做法无疑是在侵犯电信诈骗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可以得知,对于我国的适龄儿童,是全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限制我国公民行使这一权利;而电信诈骗人员的子女也是属于我国合法公民的,所以对于他们的受教育权也不应该加以限制,而现在学校这种对典型诈骗人员子女限制招入的行为就是在限制他们的受教育权,这种株连式的反诈既是不合法的,也是有违我国法治精神的。
涉嫌电信诈骗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整治电信诈骗固然是好的,但是在整治的时候不能株连到无辜的人员,不能让诈骗人员的子女也连坐受罚,这样做显然有悖于我国的法治精神。所以说不能够因为父母有电信诈骗记录,就限制孩子入学,这无疑是在剥夺这些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这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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