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刑辩讲“罪轻、取保、缓刑”;
少年刑辩讲“不捕、不诉、封存、复学、回归”。
1. 社会调查:少年案件里的“隐形判决书”
法官/检察官看的不只是事发那10分钟,而是:
· 成长经历、父母陪伴、校园欺凌史;
· 是否曾被网络黑产/成年同伙洗脑;
· 有无自伤、抑郁、被家暴;
· 监护条件够不够(不是“有钱”,是“有人管、有人陪、有人盯”)。
律师要主动交《社会调查补充意见》《帮教方案》,别只交《辩护词》。
2. 附条件不起诉:给孩子的“第二次起跑”
适用于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犯罪、可能判一年以下、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
部分更重案件在法定条件下也可探讨附条件不起诉路径。
考验期内:
· 守法、接受矫治、返校/学技能;
· 赔礼道歉、赔偿、做社会服务;
· 没再犯、没违规 → 期满不起诉,不留“有罪标签”。
很多帮信、小额盗窃、寻衅滋事、轻伤害、卖“上头电子烟”的少年,本可以走这条路,而不是先坐牢。
3. 犯罪记录封存:别让17岁的错陪他找工作到37岁
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免刑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意味着:
· 一般单位、学校不能随便查;
· 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可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参与诉讼的合适成年人、老师、社工都要保密;
· 成年后故意犯罪,法院可在文书中载明此前封存记录。
律师要主动提醒:判后10日内/收到生效裁判后,盯法院、检察院、公安有没有依法封存;不封存的,申请纠正。
少年辩护的终点不是“无罪判决书”,而是“他还能当正常人”。
本文为少年司法普法,不构成具体案件辩护意见;未成年人案件请勿披露姓名、学校、头像、聊天截图。
张振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