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最高检、公安部把这块规则彻底坐实了。
很多家长还停留在“小孩杀人不判刑”的老观念,这是危险的。
1. 什么案子会进“核准追诉”
必须同时有:
· 嫌疑人满12、不满14;
· 干的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 致人死亡,或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 “情节恶劣”;
· 最高检最终核准。
不是公安说追就追,不是检察院说诉就诉。没最高检核准,不能按这两类重罪提起公诉。
2. “情节恶劣”不是口号
律师辩护时要拆:
· 动机:一时冲撞 vs 预谋凌虐;
· 手段:随手推搡致死 vs 长期虐待、侮辱、毁伤;
· 对象:同学争执 vs 针对弱者、多人围猎;
· 再犯风险:第一次失手 vs 网络暴力/帮派文化浸染;
· 事后表现:救、哭、叫120、赔礼 vs 逃跑、删证据、炫耀。
3. 不核准追诉≠放出去不管
最高检不核准,案件撤销、强制措施解除;
但不是“回家打游戏”,检察机关可建议送专门矫治教育场所,做心理、行为、认知、监护修复。
4. 辩护律师的抓手
· 年龄边界:生日差一天,性质不同;
· 事实边界: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死?是杀人故意还是斗殴放任?
· 程序边界:法定代理人到场没?法律援助律师指派没?讯问合法没?
· 政策边界:少年司法是“宽容不纵容”,律师要把“可矫治性”讲给检察官听。
这类案子,辩护不是替恶行开脱,而是防止“用成人刑法的锤子砸少年的人生”。
本文为少年司法普法,不构成具体案件辩护意见;未成年人案件请勿披露姓名、学校、头像、聊天截图。
张振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