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房用于经营,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经营难以为继,房租也交不起。此时,出租人主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法院不支持。
2、 如果临时性租个场地搞活动、开会、办展览,因疫情或防控措施取消了,那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主张出租人返还预付款项。
3、 租的公家的房用于经营,因疫情或防控措施导致经营困难,承租人主张出租人免除一定期限的房租,法院应予支持。
4、 租的并非公家房屋,因疫情或防控措施导致经营困难,承租人可以提出减免、延缓交租与出租人协商等,协商不成承租人诉至法院,法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