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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遗嘱将房屋赠婚外同居者被认定违反公序良俗无效

2022年07月15日 | 发布者:陕西恒邦律师事务所 | 点击:50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原配夫妻长期分居,男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护工同居十多年,并且立遗嘱将自己的房屋遗赠给该护工,男子死后,护工持遗嘱状告原配索要继承房屋,法院两度以违背公序良俗而驳回。该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有的网友谴责护工介入他人


原配夫妻长期分居,男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护工同居十多年,并且立遗嘱将自己的房屋遗赠给该护工,男子死后,护工持遗嘱状告原配索要继承房屋,法院两度以违背公序良俗而驳回。该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有的网友谴责护工介入他人婚姻还要继承财产,支持法院的判决,有的网友认为判决有失公允,认为应当尊重死者意愿,由护工按照遗嘱继承房屋。

首先,何为“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包括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两个方面。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民法典》进一步确认和强化“公序良俗”。其中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将公序良俗确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将公序良俗作为认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备条件之一。随着《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公序良俗”将不再是人们内心的道德评判,而是判定民事行为效力的重要依据;其价值在于将道德伦理规范引入法律适用,起到扩充法律渊源、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本案最终法院以违背公序良俗认定遗嘱无效,部分网友认为根据自愿原则,我们应当尊重死者的意愿,按照遗嘱执行,虽然说有自愿原则,但是民事基本原则的意义在于:我们应当尊重和遵循这些原则来进行民事活动。自愿原则并不是肆无忌惮的自愿,是存在限制的,如果不加以限制,容易导致权利的滥用。

在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排除法律适用时,遵循的是“以法为主以德为辅”价值导向,这就是公序良俗原则的实践性意义。如果在法律框架内的行为明显越过最低道德底线,就应当适用“公序”或“良俗”来判决了。作为一般规范的公序良俗原则在民事审判中具有极大的灵活适用性,其在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弘扬社会道德,协调不同阶层利益冲突、保护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案并不是像很多人所说的那样,仅仅是原配与护工之间的一起私人纠纷,而是涉及到一种利益的平衡,涉及到法律所维护的婚姻家庭秩序,在本案的处理中,法院不仅仅是在行使其解决纠纷的基本功能,实际上是在形成或在阐明法律规则或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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