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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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判决离婚的情形

发布者:王贺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1173人看过


上篇文章写到:“一般而言,在没有法定情形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仍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那法定情形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即便被告不同意离婚,但凡是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会准予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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