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能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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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实施的职权范围内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孙能能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2日|分类:法律顾问 |1658人看过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70条之规定;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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