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6、107、108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107、108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