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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能能律师
执业资质:1410120**********
执业机构:河南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专利债权债务消费权益侵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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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能能律师|时间:2021年05月31日|分类:兼并收购 |903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67条之规定: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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