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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宣告失踪?

发布者:孙能能律师|时间:2021年05月31日|分类:法律顾问 |447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40、41条之规定: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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