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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究竟哪些民事案件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呢?

作者: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20次举报

律师费可以要求由败诉方承担的案件类型:


1、人身侵权类案件


这类案件在交通事故中较为常见,根据《民法典》第1181条规定,对于此类案件受害方因此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法院往往予以酌情支持。


2、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


包括著作权侵权案件、专利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不正当竞争案件


包括侵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案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侵权方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合同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件


根据契约自由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于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原则上,法院或仲裁委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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