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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对员工不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3次举报

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就需要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应约定试用期期限、岗位说明书,明确该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需明确用人单位针对不同岗位所要聘用劳动者的需求标准,须具有实际可以评估的标准。提前约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考核中,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前,公司出具“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对员工作出“予以辞退”的考评,认定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没有达到公司的岗位要求,并未能通过正式录用员工考评,已不适合继续在本岗位工作。


我们建议,公司在进行录用人员时,一定要约定好岗位职责与录用标准,并核实通过相关约定是否可以进行评估。在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标准时及时提出意见,并出具试用期员工考评表告知不符合正式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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