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薪制,也称综合薪资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涉薪资包含了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费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在东莞范围内来说,属于使用较为广泛的薪酬分配方式,但实际运作中,往往并不能确实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议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计发的工作为综合工资,已包含加班费,并与约定的工作时间相互匹配一致。
其次,劳动合同还需要对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及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明确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并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工资的数额,不得低于约定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及按照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计算的加班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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