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常会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工作地点,但这往往将面临员工以公司不按原约定履行合同而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避免风险?
首先,公司在跟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关于工作地点一栏,尽可能不要明确写明XX市XX区XX号,尤其是自身有多个分、子公司遍布全国各地的,可以写宽泛一些,比如:北京、上海、天津或者写总公司及分子公司所在地。
其次,关于调整性较频繁的内容比如工作地点、岗位、薪酬等,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司可根据企业经营业务的需要及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等,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薪酬。
最后,对于调整内容,原则上应由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并就协商结果共同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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