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2020年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确诊新冠的患者的就医费用由国家承担。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部分由政府补助。
但随着疫情的大规模放开,未来此政策可能会终止。
假设:如果政策终止后,感染新冠后的治疗费用,怎么办呢?
一、感染新冠后的治疗费用有哪些?
感染新冠后的医疗费用,分为两大部分:①是医保报销部分;②是个人自付部分。
下图中,除蓝色方框内的费用由医保报销,其余部分都是个人自付。
当自付部分不再由国家补贴后,以下三种部分的处理方式不同:
1、免赔额 or 起付线
以北京为例,城乡居民医保,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一老一小”,二级医院住院800元/次,三级医院住院1300元/次。职工医保住院免赔额是1300元/次。如上图中的绿色部分,是需要由本人承担的。
2、自付比—报销比例
以北京为例,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为自付22%,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为自付25%。
而职工医保的自付比就有点复杂,是按不同费用的档位来计算,比如10万-30万档的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为15%;4万-10万档的住院费用,二级医院自付3%,三级医院自付5%。
3、社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
举个:如乙类药,如“声名大噪”的人工肺ECMO的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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