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理论水平深厚、逻辑思维严谨,诉讼经验丰富
1800269015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员工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公司需要如何规避员工双重劳动关系?

作者: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78次举报

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规定一人不可以在两家公司入职,假定职工在不影响前一间公司的工作任务,且在得到前单位同意、后单位知晓相关情况的前提下,员工可以在一家公司上班后,再与另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


那么企业要如何规避劳动者的双重劳动关系?首先,入职前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其与之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其次,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最后,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综上所述,考虑到目前我国对双重劳动关系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的情况,为了避免前述情况影响公司运营或对用工责任产生不确定的问题,建议用工方在入职时做好相应的约束。


广东蓝沃律师事 已认证
  • 执业13年
  • 18002690151
  • 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平台积分

    35186分 (优于98.6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3篇 (优于99.64%的律师)

版权所有: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96740 昨日访问量:65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