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物是由世界杯组委会设计与制作的,其理所当然享有吉祥物的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公司擅自直接使用吉祥物、利用世界杯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行营销活动,可能会被认定为“搭便车”“傍名牌”,从而可能被相关权利人以侵犯版权、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角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强化整治重点,打击典型行为,强化整治以“搭便车”“傍名牌”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
因此公司在利用实时热点进行宣传时,需注意手段的合法合理,避免公司因被权利方追究侵权责任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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