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理论水平深厚、逻辑思维严谨,诉讼经验丰富
1800269015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世界杯期间,公司将吉祥物用于宣传涉嫌侵权吗?

作者: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5次举报

吉祥物是由世界杯组委会设计与制作的,其理所当然享有吉祥物的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公司擅自直接使用吉祥物、利用世界杯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行营销活动,可能会被认定为“搭便车”“傍名牌”,从而可能被相关权利人以侵犯版权、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角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强化整治重点,打击典型行为,强化整治以“搭便车”“傍名牌”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

因此公司在利用实时热点进行宣传时,需注意手段的合法合理,避免公司因被权利方追究侵权责任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广东蓝沃律师事 已认证
  • 执业13年
  • 18002690151
  • 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平台积分

    35197分 (优于98.6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3篇 (优于99.64%的律师)

版权所有: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96752 昨日访问量:65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