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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能否以疫情为由暂缓支付货款?

作者: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 律所时间:2022年11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5次举报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属于违约。


但是作为买方,其付款义务并不必然因疫情防控措施而受影响,如通过转账进行付款的,其履行付款义务并没有受到限制,可以正常履行合同,故买方不得以疫情为由延期付款,否则会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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