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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刑事律师(三十四)|蛋糕店老板制作蛋糕铝超标构成犯罪

发布者:蓝锐刑事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458人看过

一、关键词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蛋糕,铝超标

二、裁判要旨

被告人王女士生产、销售的蛋糕中铝含量严重超出标准限量,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被告人王女士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三、案情简介

2013年9月,王女士购置生产蛋糕机器开始经营蛋糕、黄酥饼等产品,在和面时往里添加泡打粉等配料。经检测,王女士销售的蛋糕铝残留量为160mg/kg,超出规定铝的残留量≤100mg/kg的标准

四、法院裁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女士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禁止被告人王女士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五、律师点评

洛阳刑事辩护及预防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本案中,王女士生产的蛋糕铝残留量严重超标,虽然暂时未造成食物中毒,但铝是一种低毒元素,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长期使用会损伤大脑导致痴呆,对食用者尤其是儿童造成更大的危害。

律师提醒:膨化食品不得添加铝食品添加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机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建议商家合法经营,否则终将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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