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彭某陈述,被抓获那日,获利1100元,赌资一万元左右,现场参赌人员17名。了解清楚案件情况后,我方认为彭某并未达到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此外,彭某是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回违法所得,其主观恶性较小,于是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方意见,对彭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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