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世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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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卡后挂失取现行为,俗称“黑吃黑”的法律后果

作者:闫世存律师时间:2025年02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37次举报
2025-02-18


出借银行卡后挂失取现行为,俗称“黑吃黑”的法律后果

关于"黑吃黑”行为的认定。“黑吃黑”又称为“掐卡”,在涉“两卡”类犯罪案件中时有发生。具体指行为人出售、出租银行卡后,又另起犯意,通道接转账或取现、挂失取现、更改密码等方式将流人银行卡内资金据为己有的为。对于“黑吃黑”的行为,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综合判断财产占有关系取财手段、主观故意,按照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予以认定。

行为人出租、出售自己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后,其虽然仍是“名义持卡人”实质已将银行卡的占有、使用权让渡给实际使用人,银行卡实际使用人已经成为卡内资金的占有人,行为人另起犯意,通过挂失补卡、更改密码等方式,在用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截留卡内资金的行为,系行为人将用卡人对卡内资金的占有转为自已占有,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同时,财产犯罪并不限定相关财务的性质必须是他人合法占有,即使是赃款赃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可以作为盗窃罪的对象、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得、出租银行卡后,另起犯意截留卡内资金,系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同时构成帮信罪和盗窃罪的,应数罪并罚。


闫世存律师1995年参加工作,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执业,现执业于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昌吉
  • 执业单位: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52320********41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
1652320********41 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