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
吕X于2018年5月28日入职某公司,约定月工资标准为49230元,双方认可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显示截至2019年5月吕X养老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13年7个月。2019年5月8日,某公司向吕X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吕X“散布消极言论, 影响团队工作氛围”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认为: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公司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吕某“散布消极言论,影响团队工作氛围”,合法解除与吕某的劳动关系,因此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公司违法解除与吕某的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 一审法院根据吕某的工资标准、入职时间,认定公司应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未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2、律师点评:
关于用人单位以“散布消极言论,影响团队工作氛围”为由辞退劳动者是否违法问题,单位需要为解除劳动者的合法性提供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存在上述事实而解除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律师建议:
作为用人单位,以“散布消极言论,影响团队工作氛围”为由辞退劳动者需要结合单位自身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还要结合法律规定是否是合法的。要以上述理由进行辞退劳动者更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否则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