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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中心漏诊肿瘤,延误治疗切除左肾

发布者:张文波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7日|分类:医疗纠纷 |1077人看过

  基本案情:陈某系公司高管,对身体保养非常重视,隔年就会到专业体检中心做全面的身体检查。

   2015年5月陈某在某健康体检公司做了全套身体检查,其中腹部彩超医生诊断为:双肾未见异常。

    一月后陈某因腰部疼痛到医院检查疑似肾出现肿瘤,后陈某至北京某医院确诊为左肾透明细胞癌,肿瘤大小4.5×4×3cm,后行左肾切除手术。因陈某肿瘤不可能是短期内形成,按其大小至少经过4年的生长,而陈某5年来连续三次在某健康体检公司做身体检查均未查出,故陈某认为该体检公司漏诊行为延误了陈某的疾病治疗,使得本可以保守治疗的疾病发展至切除左肾的人身损害后果。

   鉴定意见为:某体检公司体检诊断行为存在漏诊应承担70%的责任、陈某伤残程度为柒级。法院据此判决该体检中心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十八万余元。

   律师指引: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以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体检也是一种医疗行为,常见的体检医疗纠纷有:1.重大疾病未检出、造成漏诊或严重不良后果;2.体检已查出有重大阳性结果,但未在第一时间告知、延误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时机;3.检查结果已显示有某种疾病存在,但因未进行综合分析,漏诊了疾病的诊断;4.体检报告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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