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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手术资质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4万余

发布者:张文波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1日|分类:医疗纠纷 |214人看过

      基本案情:2014年7月3日,张某因“反复左腰腹疼痛4天,加痛1天”到某医院就诊,后入院治疗。入院诊断:左输尿管结石并左肾积水。2014年7月5日某医院对张某行“经尿道左输尿管镜检+膀胱转移皮瓣输尿管再植、输尿管吻合术”,术后诊断为“左输尿管上段结石并左肾积水、左输尿管狭窄”。2014年10月16日,某医院行“经尿道膀胱镜左输尿管内支架拔除术”。2014年11月2日病历记载“近日复查泌尿系B超提示左肾积液,考虑为输尿管吻合口狭窄所致应再行输尿管内支架置入术”。11月5日行输尿管内支架置入术,患者拒绝手术,不愿签字。之后的病历多次记载患者拒绝手术,情况良好、拒绝出院等。
     2015年8月6日,某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载明张某因左输尿管结石、左输尿管狭窄、左肾积水于2014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4日在我院住院治疗,行输尿管镜检并发输尿管断裂,已行膀胱转移输尿管再植术,术后恢复良好,可予出院(患者拒绝再行内支架置入术)。建议:1.每月复查泌尿B超;2.至上级医院就诊。
     鉴定结果:某医院手术记录记载:术中进镜时见左输尿管下段狭窄,输尿管见较多絮状物,行输尿管扩张后缓慢进镜,直达肾盂,未见结石或狭窄,拟放置双J管,退镜时发现输尿管脱套断裂。根据记载,进镜顺利,但却造成输尿管受损,与某医院描述不一致。输尿管断裂是输尿管镜最严重并发症,与术中采用高压灌注、进镜出镜时操作不当有关。输尿管断裂多发生于输尿管上段与肾盂交界处,需开放手术。被鉴定人输尿管上段结石,断裂处也在肾盂下极。某医院手术记录未提示中上段存在进出镜困难,且术中未见结石,是否灌注压力过高冲走结石不详;某医院既未钳夹结石也未放置套石篮,但却造成被鉴定人输尿管严重损伤,发现时完全断裂,需要改行开放式手术。某医院虽描述进镜无异常,但无法解释输尿管上段断裂原因,术前检查和手术操作所见也未提示输尿管上段存在解剖结构异常等,因此导致被鉴定人输尿管断裂的原因考虑与某医院缺乏手术资质,术者手术经验欠缺,进镜退镜过程中未注意对输尿管保护,操作欠规范等有关。鉴定意见为:某医院不具备开展内镜手术资质,当事医生经验缺乏、手术操作欠规范,输尿管手术过程中导致患者输尿管受损,成形术后出现输尿管狭窄,仍存左肾结石、左肾积液等不良后果,某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其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因素,参与度理论值为61%-90%(建议参与度为65%,仅供委托法院参考)。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患者有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并未规定应推定医疗机构有100%的过错,且该鉴定意见系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程序合法有效,且作出结论本身已经考虑了某医院不具备资质、手术操作欠规范等情形,故法院对其专业意见(含建议)予以采纳,即认定某医院的诊疗行为过错程度为65%。医院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40677.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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