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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出血性质认识不足,失血性休克死亡

发布者:张文波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8日|分类:医疗纠纷 |263人看过

       基本案情:2017年3月16日,蔡某因“间断性右腰部疼痛1周”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住院,1周余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右侧腰背部疼痛,呈间断性,无明显尿频尿急尿痛。体格检查:BP169/94mmHg,甲状腺肿大,右肾区叩痛。专科检查:腹平,右肾区叩痛,左肾区无明显压痛,输尿管走行区无明显压痛。辅助检查:3月15日外院彩超示:双肾结石,右输尿管结石并右肾积水,肝囊肿,胆囊结石、胆囊息肉;外院CT示:双肾结石,右输尿管结石合并右肾重度积水。初步诊断:右肾输尿管结石并右肾积水,双肾结石,高血压,右肾功能异常,肝囊肿,胆囊结石。2017年3月17日,蔡某在全麻下行右侧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并留置右肾造瘘管及右输尿管支架管,病程记录蔡某返回病房时导尿管及右肾造瘘管引流液淡红清亮,返回后2小时肾造瘘管引流液逐步变为深红色,血红蛋白146.00g/L,继续行抗炎止血补液对症治疗。2017年3月18日查房记录:导尿管引流通畅,尿量正常,尿色淡红。肾造瘘管引流通畅,引流鲜红血性液体约450ml。复查血常规:白细胞:20.92×109/L↑;红细胞血红蛋白低,血小板:176×109/L。2017年3月27日晨4点患者面色苍白,心慌,血压67/39,4:15意识不清,血压测不出,遂转ICU治疗。2017年3月27日6:42ICU抢救记录:4:40由泌尿外科转至ICU,入科时神志昏迷,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右侧肾造瘘管可见鲜红色血性引流液引出,尿管内可见血尿引出。立即行心肺复苏术,……床旁腹部超声可见右侧肾脏增大,肾盂积血,考虑泌尿系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可能性大,感染性休克不能排除,心脏呼吸骤停,目前患者初步复苏成功,经泌尿外科协商后,6:30侧BP125/65mmHg,心率102次/分,带管转至介入科行进一步处理。3月31日经会诊讨论后,急诊行介入栓塞术,同时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返回ICU后患者持续昏迷,GCS评分3分,脑电图示广泛低电压活动脑电图。2017年4月13日15:16起,蔡某心率快速减慢至35次/分,大动脉搏动消失,血压测不出,持续抢救至17:00宣告临床死亡,死亡诊断: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右肾积水伴输尿管结石、失血性休克、右肾功能异常、肝囊肿、胆囊结石、高血压病、心脏骤停、肺部感染。
       鉴定结果:医院对蔡某的诊疗行为中存在对患者蔡某术后继发出血及出血性质认识不足,观察时间过长,延误诊治。患者蔡某术后右侧肾造瘘管可见鲜红色血性引流液引出,直至2017年3月26日,时间长达近10天,未引起高度重视。当2017年3月27日出现肾造瘘管及导尿管引流液体颜色逐步加深,尤其是对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出现持续性减少,未认识到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不利后果,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止血、输血予以纠正。被鉴定人蔡某死亡与术后继发性出血有直接因果关系,但由于患者本身患有隐匿性心脏疾病(尸检证实)及3月27日之前有明显出血减少的临床表现。突发性动脉出血,难以预料,故有减责的原由,建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承担主要责任(60%-90%)。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27487.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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