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波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持注射器挟持、恐吓护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发布者:张文波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1108人看过


   2020年1月26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某在广州市某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住院部走廊,从护士站外的治疗车上拿了一支带针头的注射器进入护士站,走到正在工作的护士张某身后,用左手勒住张某的脖子、右手持注射器针头抵住张某右颈部,以要面见专家反映新冠肺炎情况为由挟持张某,致张某右颈部皮肤损伤。经医务人员反复劝说至17时许,李某某开左手,张某趁机脱离挟持。后李某某被公安人员带离现。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定点收治医院用注射器挟持、恐吓医护人员,持续时间长,致医护人员受伤,且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从重处罚。鉴于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以案例科普医疗常识,让医疗纠纷处理更简单

   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专注全国医疗纠纷处理十四年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